各地級以上市造價站及順德區建設市場管理站:
根據《關于做好建筑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準備工作的通知》(建辦標〔2016〕4號)和《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建筑業自2016年5月1日起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范圍。目前,距離營改增正式實施已近,時間異常緊迫。為適應國家稅制改革要求,實現現行計價依據順利過渡,現就做好營改增后工程計價依據調整準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實施營改增將對建筑業產生重大影響,各市站要有充分認識,主動組織站內技術人員學習領會相關政策法規,特別是建筑業營改增對工程造價管理及計價依據運用影響的有關內容(學習內容可參考廣東造價信息網www.gdcost.com),盡快熟悉并掌握營改增相關知識。
二、加強溝通,主動作為。各市站要加強與財稅、上級主管部門和建設各方的溝通,通過組織專題座談、調研方式,積極把有關營改增的最新政策、推進進度以及實施營改增后可能出現的影響向相關部門反映,在掌握主動的同時爭取得到全面支持和配合,為工程計價順利過渡營造有利環境。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市站要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工作,盡快通過門戶網站、期刊等渠道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同時,做好造價行業的培訓輔導工作,確保營改增計價依據調整工作平穩實施。
四、我站在前期組織開展建筑業營改增對工程造價及計價依據影響的專題研究基礎上,擬定了營改增后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方案,待頒布實施后,將盡快組織各市站技術負責人進行宣貫解讀,請做好相應準備。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