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合理確定建設工程造價,進一步推進《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揚塵防治“6個100%”標準化管理的通知》(汕住建〔2019〕142號)的實施,現將有關施工揚塵防治措施費用計算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8)》計價的項目,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已包括施工現場圍擋(含圍擋照明)和其他揚塵防治措施費用。其中,施工現場圍擋(含圍擋照明)費用應按設置的形式和相應定額子目計算,其他揚塵防治措施費用已包含在以系數計算的措施費中。
二、按照《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0)》計價的項目,合同雙方應根據“粵建標函[2018]106號”文件的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調整計算施工現場圍擋(含圍擋照明)及其它揚塵防治費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0月29日